本報記系統家具者周喜豐北京報道
  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婚禮主持推薦海違法減刑系列案近日浮出水面,截至2014年1月,該系列案共立案24人。此案曝光引起廣泛關註,減刑、假釋也被質疑成為有罪貪官、富商的“特權通道”。
  正在參加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建議,制定《減刑、假釋法》,將減刑假釋方面的規定系統化,上升為法律,從而從根本吳哥窟上解決減刑、假釋制度存在的缺陷。
  “堵漏”正在進行。司法部7日發佈消息,將對近3年監獄辦理的金融犯罪、職務犯罪、涉黑犯罪的罪犯減刑、假釋、暫予隨身碟監外執行案件,逐案覆核。同時協調推進監獄、法院、檢察機關減刑假釋實行網上辦理,全程留痕,同步監督。
  問題:減刑、假釋成mSATA“撈人”潛規則
  “合議庭用了很多時間來研究一個案件的被告人判多久,比如判五年六年,但關兩年三年就出來了”,張立勇說,減刑、假釋是中國特色刑罰執行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具體體現,然而,司法實踐中,減刑、假釋工作“很不嚴肅”,“一百多個人的減刑、假釋材料,合成一張表,在上面打個鉤、蓋個章就通過了,這是把審判權當作了兒戲”。
  更為嚴重的是,減刑、假釋已成“撈人”潛規則,進而成為腐敗產生的載體。張海案的曝光,使得減刑、假釋的運作方式一一呈現,觸目驚心。
  張立勇認為,在司法實踐中,職務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及金融犯罪已成通過減刑、假釋“撈人”的重災區,進而演化成“同判不同執”,加之少數司法人員參與制造假立功、假表揚,社會反映強烈。
  實踐表明,在押罪犯經這樣的方式減刑釋放後,難有悔改,重新犯罪率較高,而且往往手段更加殘忍、後果更加嚴重、情節更加惡劣,達不到改造效果。
  實踐:強化以審判為中心
  基於現實中存在種種問題,張立勇分析,究其原因,主要是立法不完備,制度不完善,導致實踐中無法可依,執法混亂。
  張立勇介紹,他早在陝西咸陽當常務副市長時,因分管公檢法工作,就聽到相關反映,也曾向全國人大提出規範減刑、假釋工作的建議。到河南當高院院長後也在進行調研,並於2012年10月,在河南高院成立全國法院第一個獨立建制的減刑假釋審判庭。
  張立勇認為,減刑、假釋工作屬於審判權的範疇之內,但現實操作中審判權讓渡給了行政權,因此必須予以糾偏,強化以審判為中心的減刑、假釋工作模式,以杜絕實踐中存在的“執行機關報批、人民法院蓋章”現象。
  今年3月4日,河南高院下發《通知》,再次規範減刑假釋工作,今後減刑假釋不再“唯分數論”,改變“以分折刑”的局面,要求對職務犯罪、金融犯罪、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犯罪三類案件的減刑假釋比例進行控制。
  “現在有人開始找法院來說情了,說明我們的工作發揮作用了,有關方面把關更嚴了。”張立勇說。
  建議:立法將減刑假釋規定系統化
  事實上,這一問題早在張海案曝光前已引起中央高層關註。在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章節中,明確提到“嚴格規範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程序,強化監督制度”。
  今年1月21日,中央政法委下發《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意見》明確規定,擬提請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一律提前予以公示;減刑、假釋裁定書及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一律上網公開。
  此次兩會,張立勇提交建議,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減刑、假釋法》列入立法規劃,制定減刑、假釋的具體標準,設立與減去刑罰相當的考驗期,如果罪犯在考驗期內又有不悔改表現,可撤銷其原減刑裁定,打消罪犯通過偽裝手段騙取減刑的企圖。
  張立勇認為,減刑、假釋工作上升到法律層面會更好,“我覺得立法的條件已經具備,只差排進立法計劃。”
  背景
  決定明確,改革司法管理體制,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最高法司法改革領導小組撰文解釋或如何實施:各省法院人員、編製將由省提名、管理,法官仍按法定程序任免;法院經費將由中央和省級財政統籌保障。
  避免冤假錯案的一套機制正在建立健全中。7日,司法部發佈消息稱部署權責一致的執法辦案責任制,執法人員要在職責範圍內對執法辦案的質量終身負責,實現誰承辦、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
  對話
  “作為高院院長,我也可以審案子”
  “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出台後,可以說司法改革的春天來了。”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長張立勇稱,他已向兩會提出建議,希望確定河南作為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體制改革試點。
  談及審委會改革,張立勇表態說,審委會成員也應當審案,以擺脫“判而不審”的弊病,他作為高院院長,也可以審案子。
  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管河南可試點
  瀟湘晨報: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是司法改革提出的一大亮點,你建議在河南試點,優勢在哪裡?
  張立勇:河南是中部大省,既有三級法院建制,又有兩級法院建制,非常適合做試點。我們正在成立省高院第一直屬中院和第二直屬中院,把10個省直管縣分到兩個中院來管,這也符合決定提出來的,要探索與行政區域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體制。
  瀟湘晨報:對省以下法院人財物統管,有何設想?
  張立勇:首先必須在憲法的框架下進行改革,法院仍在人大監督下開展工作。比如說法官的任命,原來的提名權是在當地,上級人民法院是協管,現在這個提名權應該是在省里。當然,仍要征求當地意見。這樣,法院仍然向當地人大做報告,就不違反憲法和法院組織法。統管後,市法院也不再直管縣法院了。
  瀟湘晨報:也有一種擔憂,認為省以下法院統管後,基層法院受當地干擾會少,但受省里的影響會更大?
  張立勇:中央已經講透了,審判權和檢察權應該是中央統管,它是中央事權,現代發達國家都是這樣。只不過我們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實現省以下法院統管,第二步實現中央統管。
  審委會成員意見也應一定程度公開
  瀟湘晨報:法院審委會改革也備受關註,這方面如何落實?
  張立勇:審委會目前還是帶有“一鍋煮”的特征。以前上審判委員會的案件比較多,這裡面很多原因,包括都不願承擔責任,只要一上審委會,大家就都解脫了。第一步必須規範不能什麼案子都上,必須是有重大影響、疑難複雜的案件才能上;第二步考慮由審判委員會委員直接組成合議庭來審理重大疑難案件。
  瀟湘晨報:對於審判委員會,最大的質疑是“判而不審”,你怎麼看?張立勇:審委會是我國帶有一定特色的方式,起到了集體智慧把關、定向的作用。實際上,有的合議庭一個人說了算,如果沒有審判委員會把關,可能出現冤假錯案的概率會更高。因此不是取消的問題,而是要去完善它。
  瀟湘晨報:現在強調司法公開,雖然裁判文書上網了,但公眾仍不知道這個案件是法官判的,還是審委會決定的。
  張立勇:原來確實稀里糊塗的。審判委員會推翻合議庭出的意見後,合議庭要重新去寫意見。現在是錯案終身負責制,誰什麼意見都會記錄在案。
  瀟湘晨報:是不是可以公開呢?
  張立勇:關鍵問題就是不公佈,下一步要解決這個問題。不過,你要將所有審判委員會成員的意見都公開,那有的就不敢發言了。我在想,是否可以某種程度上的公開,記錄雖然要很詳細,但公開要在一定限度內。記者周喜豐
  (原標題:司法部將倒查近3年減刑假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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